試驗機主機:帶有一個質量(20±0.2)kg的沖擊錘,適合從事先設定的高度在垂直引導下自由落下以提供沖擊能量。應有機械裝置在*次沖擊后抓住沖擊錘,使試樣只遭受一次沖擊。沖擊錘應由長至少60mm的楔形體組成,兩楔形面相交(90°±1°)mm,楔面相交的頂端應成半徑為(3±0.1)mm的圓角。測試期間,頂端應與夾持裝置表面水平。儀器基座質量應至少600kg,并應固定一個尺寸至少400mm×400mm×40mm金屬塊。儀器應單獨置于足夠結實,足夠硬的、平坦和水平的地面上。
安全鞋沖擊試驗機的夾持裝置:由厚度至少19mm、面積150mm×150mm、硬度至少60HRC的光滑鋼板構成,鋼板上帶有固定叉,測試時用于夾住鞋包頭端內底/鞋墊的前部,以確保在沖擊測試過程中不限制鞋頭的任何橫向擴展。固定叉應深入鞋前端,通過調節螺釘壓緊在內底上,并與底板平行。夾持螺釘(M8)應用(3±1)N.的扭矩固定。
圓柱體橡皮泥:試驗過程中需與圓柱體橡皮泥配合使用,橡皮泥直徑(25±2)mm,用于不大于250號鞋時,高度為(20±2)mm;用于大于250號鞋時,高度為(25±2)mm。圓柱體的端面應用鋁箔覆蓋,以防止粘附到試樣或測試設備上。
千分表:帶有半徑(3.0±0.2)mm的半球形測足和半徑(15±2)mm的半球形砧座,施力不超過250Mn
安全鞋沖擊試驗機試樣方法:
1、在距保護包頭后邊緣30mm處切下鞋頭,然后與保護包頭后邊緣齊平除去整個鞋幫部件。不要拆除包頭區域的鞋幫和襯里。如果鞋裝有一個活動鞋墊,測試時應在原位。
儀器步驟
2、將圓柱體放于試樣內部末端,再將試樣放在沖擊測試儀上,使沖擊錘正好沖擊它。錘應伸出到保護包頭的后部和前部。調節夾持裝置。
3、使沖擊錘從適當高度落至測試軸線上,對安全鞋達到(200±4)J的沖擊能量或對防護鞋達到(100±2)J的沖擊能量。
4、用千分表測量圓柱體受壓后的zui低高度,到0.05mm.此值即沖擊后的間距高度。